2019年12月5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法规(EU) 2019/2021,从能源利用率、环保、材料利用率等角度对投放欧盟市场和投入使用的电子显示器(包括电视、监视器、数码看板显示器)建立了相关的生态设计要求。
其中法规附录II中特别规定了电子显示器需要满足的材料利用率要求,主要要求如下:
1.所有卤化阻燃剂禁止在电子显示器的外壳和支架中使用。
2.大于50g的塑料部件应清楚地标识部件材质类型,其中含有阻燃剂的塑料部件还需标识相应阻燃剂信息。
3.带有显示屏的电子显示器,若其均质材料中镉(Cd) 的浓度超过欧盟RoHS指令2011/65/EU规定的限值(0.01%) ,应张贴“Cadmium inside" 标识,该标识应清晰可见、耐用、易读、不可擦除。
同时也应在显示器内部适当位置加贴或模制该标识;
若其均质材料中镉(Cd)的浓度未超过欧盟RoHS指令2011/65/EU规定的限值(0.01%) ,则应使用“Cadmium free”标识。
2021年3月1日,欧盟法规(EU) 2019/2021关于电子显示器的中卤化阻燃剂与含镉标识管控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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