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纳入POPs法规管控2020年7月4日生效
2020年6月15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发布欧盟新POPs法规(EU) 2019/1021的修订指令(EU) 2020/784,增加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到法规附件I,此修订指令将于2020年7月4日生效。欧盟委员会计划在此修订指令生效之日起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从REACH法规限制篇物质清单中删除。
物质信息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包括:
(i)全氟辛酸,包括支链同分异构体;
(ii)全氟辛酸的盐类;
(iii)就《公约》而言PFOA-相关物质是指任何可以分解产生PFOA的物质,包括任何碳链结构含有支链或直链的全氟庚烷基且具有(C7F15)C作为结构要素之一的物质(包括盐类和聚合物)。
以下物质不属于PFOA相关物质:
(i)C8F17-X, X = F, Cl, Br;
(ii)具有CF3[CF2]n-R’结构的全氟聚合物,这里的R’可以是任何官能团, n> 16;
(iii)含8个及8个以上碳原子的全氟羧酸(包括它们的盐类、酯类、卤化物和酸酐);
(iv)含9个及9个以上碳原子个数的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膦酸(包括它们的盐类、酯类、卤化物和酸酐);
(v)本附件中所列的全氟辛烷磺酸及它的衍生物
CAS号:335-67-1 及其他
EC号:206-397-9及其他
特定要求及豁免
1.对于本条目而言,第4条第(1)款的b条的豁免适用PFOA及其盐含量小于等于0.025mg/kg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