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是一种清洁能源,电池是存储可再生电力、实现可循环经济的有效方式。未来几年电池的需求将迎来迅猛增长,预计到2030年全球电池需求将增长14倍。电池需求的快速增长,导致原材料需求等量增长。而原材料中的汞、镉、钴、锂、镍、锰等元素,不仅损害人体健康,也给环境造成极大危害。
如何控制电池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2020年12月10日欧盟发布了新电池法的提议草案,拟废除欧盟现行电池指令(2006/66/EC),以确保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池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可持续性、高性能和安全性。新电池法规要求对电池中使用的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更新了相关有害物质的限制条件和豁免条件,并要求委员会在发现电池中使用或存在的物质对人体或环境有害时,通过授权法案新增限制物质。新电池法草案同时更新标签规范,要求在标签中增加对危险物质和安全风险的说明。
有毒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新电池法规仍保持欧盟现行电池指令中对电池中汞和镉的限制,但对限制条件和豁免条件进行了更新,并引入新的有毒有害物质限制要求,具体如下:
物质或物质组的名称 | 限制条件 |
汞 | 1. 电池,无论是否与电器结合,按重量计汞含量不得超过0.0005%(以汞金属表示)。 |
2. 指令2000/53/EC适用的车辆中使用的电池,其均质材料中汞(以汞金属表示)的重量不得超过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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