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颁发的用以证明样机或试样及其技术文件符合有关标准中的一种或几种防爆型式要求的证件。
二、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
1、防爆电机:中心高≤160mm,或额定功率≤15kW,防爆电机:160mm<中心高≤280mm或15kW<额定功率≤100kW,防爆电机:280mm<中心高≤500mm或100kW<额定功率≤500kW,防爆电机:中心高>500mm 或额定功率>500kW。
2、防爆电泵类
3、防爆配电装置类、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
5、防爆起动器类
6、防爆变压器类
7、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
8、防爆插接装置
9、防爆监控产品
10、防爆通讯、信号装置
11、防爆空调、通风设备
12、防爆电加热产品
13、防爆附件、Ex元件
14、防爆仪器仪表类
15、防爆传感器
16、安全栅类
17、防爆仪表箱类。
三、申请方式:
1、自由申请: 送检单位自行申请,自行准备相关资料,自行协助调试样机,自行修改资料中不规范的部分,周期相对较长,综合费用较高。
2、代理申请:代理申请是指由专业的防爆电气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代理申办全过程,中间的资料修改,样机调试,进度协调交由代理机构根据授权完成,进度有较好的保证,中间的签订委托协议后大约45天就可以拿到证书。
四、防爆合格证认证流程图
注:关于取证时间说明:
图纸、样品齐全,且都符合标准规定,没有特殊复杂试验,一般为一个月。
五、到期换证
当企业的防爆合格证有效期即将到期时,企业应在有效期前后三个月内提供一份换证的申请函,并应携带以下的资料再次申请换证。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认证机构。申请函包括申请换证的产品名称、型号、原防爆等级、原防爆合格证号和产品有无更改的说明。企业还应将到期的防爆合格证及送检过的技术资料送至中心重新审查,并提供复检的样品。
六、防爆合格证持有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
1、 原持有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公章;
2、 现持有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现公章;
3、 工商局变更证明;
4、 原防爆合格证原件;
七、对持有的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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