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更新背景:
欧盟委员会进行了一项审查,并分析了EPS的技术、环境和经济方面。审查是与来自欧盟和第三方国家的利益相关方和有关各方密切合作进行的。审查证实,EPS预计将继续大量出售。
据统计EPS的使用寿命受限于最终产品的较短寿命,因此这个条例应制定出有助于实现循环经济目标的适当要求,特别是使尽可能多的EPS具有互操作性。因此,在2024年11月19日,欧盟委员会通报了委员会法规草案,该草案将废除委员会法规 (EC) No 2019/1782。最终征求意见的日期为通报之日起60天。
执行时间轴:
暂定的采用日期为2025年第3季度,暂定的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刊物上发表之日起20天,在生效日期3年后强制执行。
法规更新要点:
这个委员会法规草案包含外部电源适配器(EPS)、通用便捷式电池的电池充电器、无线充电器、无线充电垫和USB type-线缆的生态设计要求。特别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
1. 提高能源效率的最低门槛,详见如下要求;
a)空载功耗不能超过Table 1的值,
c), 铭牌最高输出电压下的低负荷效率不小于表3所示值:
(1) 铭牌输出功率超过100W的自适应EPS;
(2) 铭牌输出功率超过10W的多电压自适应EPS。
2. 引入10%负载下的最低效率阈值;
b) 除c)点所列情况外,铭牌输出功率超过10W的EPS,低负荷效率不得超过Table 2的值
d), EPS的平均效率不得低于Table 4的值。
3. 除USB-PD端口处于最低输出电压外,EPS的参考输出电流为铭牌输出电流。
4. 对于USB-PD端口,在最低输出电压下的参考输出电流应为2A,但负载状态5 (10%±1%负载)的参考输出电流应为3A。在适用的情况下,参考输出电流应按比例分配方法降额,但负载条件5 (10%±1%负载)的参考输出电流除外。
5. 明确测试条件(特别是自适应电源),对于自适应EPS,包含多电压的自适应EPS,应该在铭牌最低和最高电压下满足相应测试。
6. 考虑到互操作性要求,扩大适用范围,增加无线充电器和通用便携式电池的电池充电器;
7. 引入无线充电器及无线充电垫的待机耗电量限制,无线充待机功耗不大于0.48W,电源集成在同一单元的无线充电器待机功耗不大于0.8W;
8. 扩大适用范围,增加USB Type-C电缆,以限制其能量损失,并告知消费者支持的最大功率;
9. 剔除对输出功率低于250 W的EPS的定义限制;
10. 要求在USB Type-C充电器上贴上欧盟“通用充电器”标志,告知消费者其互操作性;
11. 要求USB Type-C充电器使用可拆卸的电缆,并在每个端口标记支持的功率;
12. 引入EPS是USB Type-C充电器的一般要求,可以给无线电设备指令未涵盖的一系列产品供电,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互操作性;
13. 从互操作性要求中排除某些EPS(包括在潮湿条件下使用的EPS,和玩具、大多数电动工具搭配使用的EPS等);
14. 引入输出功率性能要求;
15. 需要在没有电缆的情况下测试USB Type-C和USB PD电源,并引入独特的电缆校正系数,以确保可互操作EPS的公平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