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依据的部分试验方法标准已实施或即将实施,为保证认证的有效实施,CQC对CQC16-465199-2020《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规则编号为CQC16-465199-2024,涉及产品认证类别:010036。
现将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规则修订主要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更新了5.2.2及5.2.3试验方法,GB/T 5700-2023代替GB/T 5700-2008,GB/T 13379-2023代替GB/T 13379-2008。
二、 执行修订后规则的要求
1. 2024年5月28日起,CQC开始使用新版规则受理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并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出具新版规则认证证书。
2. 对于已按旧版规则颁发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规则实施之日起、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规则认证证书的申请,如需补充差异试验(见附件),试验合格后换发新版规则认证证书,若能提供新版试验方法的监督抽样报告,可作为换发新版规则认证证书的依据;如无需补充差异试验,可直接换发新版规则认证证书。新版规则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截止2025年9月30日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规则认证证书。
3. 2024年5月28日起,监督抽样检测需增加距离为1m的统一眩光值测试结果。
4. 各相关实验室可向CQC报备GB/T 5700-2023和GB/T 13379-2023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上述标准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情况备案。
附件
需补充差异试验的情况:
1. 获证时教室课桌面照度测试使用的是中心布点法,且教室课桌面照度测量区域长度和宽度均大于2.5m、且不大于6m,应按照GB/T 5700-2023重新测试教室课桌面照度。
2. 获证时照度测试使用的是四角布点法,应按照GB/T 5700-2023中心布点法重新测试相应表面的照度。
3. 获证时统一眩光值测试的观测位置距离墙面距离不为1m时,需按照GB/T 5700-2023增加距离为1m的统一眩光值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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