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欧盟发布POPs法规(EU) 2019/1021修订草案,拟修订附件I中的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要求,并在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1日展开公众反馈。
拟修订内容如下:
物质 | 限制条件 |
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C8F17SO2X(X=OH、金属盐(O-M+)、卤化物、酰胺和包括聚合物在内的其它衍生物) 拟修订为: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C8F17SO2X(X=OH,金属盐(O-M+),卤化物,酰胺和其他相关化合物,包括聚合物) | (1)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b)点适用于物质或制剂中全氟辛烷磺酸浓度等于或低于10mg/mg(0.001%按重量)。 拟修订为: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第(b)点适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全氟辛烷磺酸或其任何盐类的浓度等于或低于0.025mg/kg(0.0000025%按重量)。 (2)Article 4(1)(b)适用于PFOS含量低于0.1%(不同部件中PFOS的含量之和)的半成品、物品或物品的部件,或涂层材料中PFOS含量低于1μg/m2的纺织品和其它涂层材料。 拟修订为:就本条目而言,第4(1)条(b)点适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所有全氟辛烷磺酸相关化合物的总浓度等于或低于1mg/kg(0.0001%按重量)。 (3)2010年8月25日前已经投入使用的含有PFOS组分的物品,可继续使用。Article 4(2)的第3,4段适用于该类物品。(此条保持不变) (4)拟删除第4条。(5)拟删除第5条。 |
PFOS具备疏油、疏水、防污等特性,被广泛用于生产织物、皮革、家具和地毯等表面功能处理剂,以实现防水、防油、防污性能;PFOS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常被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涂料、灭火剂泡沫、地板处理剂、食品接触材料,尤其是不粘锅涂层。
PFOS是欧盟第一个受管制的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基于用途非常相似的物质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PFOA相关化合物等限值要求,表明降低这些化学物质的污染水平在当今技术上是可行的。因此,欧盟拟对PFOS的限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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