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差管理纠正及预防措施(CAPA)的制定和实施
偏差调查的必要性:
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差异、难以解释的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缺陷,采取慎重而可靠的处理是GMP质量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对此差异进行彻底调查,并对结论和改进措施进行记录和跟踪。
当发生下列事件或结果时,必须填写差异报告:
1)IPC试验失败
2)IPC设备异常
3)生产设备或设施异常
4)功能测试失败
5)物料衡算和/或产率结果超标
6)配方错误
7)操作失误
8)生产环境异常
9)缺少生产记录文件
10)超标结果已经确认
11)纯化水供水系统
12)监测结果超出规定限度
13)在生产/包装区域发现昆虫
14)计量仪器的校准不合格
15)超出时限的维护
16)一批内设备连续停止超过3小时
17)—批内设备同一故障停止超过3次
18)其他重大事件和结果
责任:
1)生产主管负责报告与生产相关的偏差;
2)当监测结果超出限定范围时,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提出差异报告;如纯化水或尘埃粒子数
3)当计量仪器校准不合格或维护超出时间限制时,工程部主管负责提出差异报告;由工程、生产、质量经理共同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的影响。
4)生产部经理负责确认是否涉及注册内容,是否同意生产主管已采取的措施及需要追加的措施;
5)质量部经理负责给出评估,负责给出是否需要采取更进一步措施;
6)当偏差与其他部门有关时,相应部门负责人应提出处理意见。
每一份差异报告中,相关责任人必须给出下列信息:
1)产品物料号和产品名称
2)批号
3)偏差发现者
4)发现了什么偏差
5)偏差发现的时间和曰期
6)向主管报告偏差的时间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