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测试办理要求有哪些?不久前丹麦发布一份电池抽查报告,丹麦环保局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5月共抽查了103个样本,包含了各种型号,然后按照欧盟电池指令进行测试,发现大量产品不符合汞、镉、标识的要求,立即停止了镉、汞不合规产品的销售。由此可见欧盟电池指令测试报告的重要性。
电池指令(2006/66/EC)介绍:
欧盟2006/66/EC(所有限量要求针对的是整个电池的含量 ,而非均质材料)
范围:所有类型的电池及蓄电池,不管它们的形状、体积、重量、材料、组成
或用途是否有区别。不包括与成员国基本安全利益、武器、军需品和
战略物资保障有关的设备,以及太空设备。
2013/65/EU将纽扣电池的Hg含量要求从2%更改为0.0005%。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限量要求如下:
1、任意电池或蓄电池,无论是否安装在其他设备中,汞含量不得超过0.0005%;
2、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包括已经安装在其他设备中的,镉含量不得超过0.002%;
3、备注:所有限量要求针对的是整个电池的含量,而非均质材料。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欧盟电池指令标识要求
1、所有电池需要加贴划叉的带轮垃圾桶标识;
2、如电池、蓄电池中含有汞含量超过0.0005%/镉含量超过0.002%/铅含量超过0.004%,需要在垃圾桶标记下标注超标物质元素符号,且面积至少为垃圾桶标志的四分之一
3、便携式和汽车电池及蓄电池还需要标注电池容量。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测试办理流程
1. 客户给出需要委托的检测项目:详细的检测条件或者检测标准;
2. 进行报价:对应样品,产品,设施数量,尺寸等进行准确报价;
3. 填写委托书:发送委托书进行针对性的填写委托信息;
4. 回签盖章:确认委托信息无误后,进行签字盖章;
5. 支付款项,提供开票资料:按照协定报价进行费用支付,并给出正确的开票资料,以便进行发票开具;
6. 安排检测:收到样品或者按照要求进行检测,拍照等;
7. 出报告:按照检测数据出具报告;
8. 寄出报告和发票或者回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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