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8号和2021年第6号),电子行业标准SJ/T 11757-2020《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通用规范》和SJ/T 11778-2021《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发布,分别于2021年4月1日和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该两项标准适用于便携式家用电器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属于该标准范围内的便携式家用电器示例如下:
1、便携式个人清洁和护理电器:如电动牙刷、剃须刀、理发器、磨皮器等;
2、便携式个人保健电器:如颈椎/腰椎按摩器、电热护膝、暖手宝等;
3、便携式场地清洁电器:如扫地机、拖地机、吸尘器、擦窗机、电熨斗、挂烫机等,对于家庭、工厂、商场、超市、场站环境均适用;
4、其他类似电器:如照明器具、情趣用品、净化器、加湿器、室内环境(如温湿度/甲醛/PM2.5等)监测仪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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