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塑料法规EU10/2011的最新修订指令(EU)2020/1245,法规已于2020年9月23日生效。在法规生效日,尚未投放过欧洲市场的产品,符合旧法规可投放至2021年3月23日,此后应符合新法规。法规生效时,已经投放过欧洲市场的食品接触材料和产品,符合旧法规可继续投放至2022年9月23日,直到库存清空。
此次新法规主要修订的是附录I、II、IV和V。
EU10/2011有五个附录,分别是:附录I授权物质清单、特定迁移分组限量(SMLT);附录II重金属和芳香胺的要求;附录III模拟物的选择;附录IV符合性声明的要求;附录V迁移条件的选择。此次修订的是附录I,II,IV和V。
附录I 授权物质清单的修订
◆1,3-苯二胺(CAS 108-45-2) 检出限降低为0.002 mg/kg。
◆三氧化二锑迁移限制适用于所有三氧化二锑来源,而不仅仅是作为添加剂的用途。
◆新增3个物质:
①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改性的蒙脱土
②亚磷酸三苯酯,具有α-氢-ω-羟基聚[氧基(甲基-1,2-乙二基)]的聚合物,C10-16烷基酯(CAS 1227937-46-3)
③表面用氟化物改性氧化铝处理过的二氧化钛
附录II 重金属和芳香胺的修订
(1)重金属迁移更新如下
现有重金属 | 迁移限量 SML(mg/kg) | 新增重金属 | 迁移限量 SML(mg/kg) |
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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