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安全帽新标准GB2811-2019正式实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新版安全帽标准GB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相比较于旧版GB2811-2007,新版安全帽标准GB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作出了如下修改: ·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 ·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的措辞,并删除了部分术语 · 增加了安全帽的分类 · 修改了对于安全帽质量的要求 · 修改了对于佩戴高度的要求 · 修改了对于通气孔的要求 · 修改了对于耐低温性能的要求 · 增加了对于耐极高温性能的要求 · 修改了对于电绝缘性能的要求 · 修改了对于防静电性能的要求 · 增加了对于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的要求 · 修改了对于安全帽永久标识的要求 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帽的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检验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作业场所头部防护所用的安全帽,不适用于消防、应急救援、运动用和车用头部防护用品。 新版的GB2811-2019规定,安全帽的永久标识位于产品主体内侧,并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一直保持清晰可辨的标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标准编号 ②制造厂名 ③生产日期(年、月) ④产品名称(由生产厂命名) ⑤产品的分类标记 ⑥产品的强制报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