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美国环保局(EPA)提出了一项规则,进一步延长含有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 (PIP (3:1) )物品的合规日期以及含 PIP (3:1) 物品的制造商、加工商和分销商保存相关记录的合规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从而为相关厂商提供了更多缓冲时间。
同时,EPA将在拟议规则发布60天内接受公众意见
本次EPA提议的规则涵盖的产品包括众多的消费品和商业商品,例如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和其他电子电气设备,以及用于运输、建筑、农业、林业、采矿、交通、建筑、农业、林业、采矿、生命科学和半导体生产等各个部门的工业和商业设备。
什么是PIP(3:1)
PIP (3:1) 是此前美国环保署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发布的最终规则中的5项PBT物质之一。PBT是持久性(Persistent)、生物蓄积性(Bioaccumulative)和毒性(Toxic)三个单词首字母的缩写,具有这类属性的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会造成伤害,因此TSCA第6(h)章节明确了对PBT物质的管控要求,以减少这类物质的危害。5项PBT物质如下:
5项PBT物质 | |||
物质名称 | CAS号 | 限值 | 常见用途 |
2,4,6-三叔丁基苯酚 ( 2,4,6-TTBP ) | 732-26-3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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