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欧盟委员会(EU)向世贸组织(WTO)提交了G/TBT/N/EU/803号通报,提议将间苯二酚(CAS:108-46-3)列入SVHC清单,公众咨询的时间为发布公告后的60天,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在2020年3月,间苯二酚就曾因其“内分泌干扰特性(第57(f)条-人类健康)”被ECHA列入第23批评议物质,而在2020年6月公布的SVHC清单,因成员国委员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没有将间苯二酚正式纳入SVHC清单。此次就其内分泌干扰特性,间苯二酚再次成为SVHC评议物质,并被提议于2021年第四季度作为第26批列入SVHC清单
早在2020年2月法国根据 REACH 第 59 条第 3 款和附件 XV 提交了一份提案,由于间苯二酚(EC No. 203-585-2)的内分泌干扰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是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科学证据。
2020年3月,ECHA将间苯二酚列为第二十三批SVHC评议物质并展开公众评议。
2020年6月,在成员国委员会议上, MSC意见未达成一致,当时委员拟定用三个月时间起草一份建议草案。
2021年6月,欧盟向WTO提交一份欧盟决议草案,该草案终于发布并拟定将间苯二酚列入SVHC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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