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于电动汽车和充电站的标签
根据欧盟指令对替代燃料基础设施的部署要求2014/94/EU,自2021年3月21日起,一套全新的、统一的电动汽车和充电站标签将在欧洲范围内使用。这一指令旨在通过在整个欧盟范围内确立统一标签来帮助消费者识别电池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正确充电选项。
为了帮助消费者和充电站的运营商了解这些新标签,欧洲汽车制造商、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和电力行业的联盟已经发布了内容翔实的手册。这些手册以问答形式解释了这些标签的目的、设计以及出现在哪些车辆上。
巴西:汽车安全玻璃
巴西国家计量、质量与技术监督局(INMETRO)于2021年3月1日起强制实施法令No 34,该法令合并了汽车安全玻璃的技术质量法规和合格评定要求,并废除了以下法规:
INMETRO法规156号-2009年06月04日;
INMETRO法规157号-2009年06月04日;
INMETRO法规246号-2011年5月30日;
INMETRO法规247号-2011年5月30日;
INMETRO法规401号-2012年8月1日;
INMETRO法规41号-2018 1月19日;
INMETRO法规282号章节7的项目XI和章节8的项目XI。
同时,法令更新和合并了汽车安全玻璃的合格评定规程,以符合2019年11月28日第10139号法令的规定。
越南:雷达设备
越南信息通信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地面车辆在76 GHz-77 GHz频率范围内运行的雷达设备国家技术法规草案QCVN 124: 2021/BTTTT。
该草案基于ETSI EN 301 091-1 V2.1.1(2017/01)和ETSI EN 303 396 V1.1.1(2016/12),规定了地面车辆在76 GHz-77 GHz频率范围内运行的雷达设备的无线电要求,例如:主动巡航控制系统、碰撞预警系统、发射系统(transmitting system)、盲点检测、停车辅助、后备辅助(backup assistance)和其他未来应用。
法规预计将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日本:车载燃料和/或能耗监测设备
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和旅游部发布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法规细节的公告》的部分修订草案。草案明确了机动车必须安装车载燃料和/或能耗监测设备(OBFCM),同时要求满足基于欧盟法规(EU) 2017/1151的OBFCM技术标准。
根据计划,日本或将于2021年6月正式颁布该修订案,规定2023年10月后对所有新车型强制安装,2025年9月后对所有新机动车强制安装。
目前,为了实现碳中和及达成节能减排的愿景,全球范围内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例如:
加利福尼亚州(美国)、中国和法国,计划在2030年至2040年之前禁止汽油车辆;
哥伦比亚:汽车约束系统
哥伦比亚交通运输部宣布建立适用于汽车约束系统的技术法规的决议草案。该草案限定在哥伦比亚生产或供应的机动车辆和拖车,目的是通过遵守约束系统的技术性能要求预防或最小化对人类生命和健康造成的风险,和预防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做法。
此外,草案提出认可UNECE-R14, UNECE-R16, UNECE-R145和FMVSS No. 209, FMVSS No. 210和FMVSS No. 225的证书,但对标签标识等有额外要求,具体以终版决议为准。
汽车安全玻璃
此外,哥伦比亚交通运输部还宣布了建立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的技术法规的决议草案,用以限定在哥伦比亚生产、进口或销售的机动车辆用安全玻璃材料。
草案指出认可UNECE-R43和FMVSS No. 205的证书,但对标签标识等有额外要求,具体以终版决议为准。
上述两项草案拟生效日期为官方公报发布12个月后
沙特阿拉伯:车辆防钻撞装置
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SO在日前的会议中宣布拟于2021年4月8日发布三项关于车辆防钻撞装置的法规,具体为:
卡车前部防钻撞装置(FUPD)技术法规SASO/CD 32180:明确了关于最大质量超过3.5吨运输货物的FUPD的要求,适用车型为N1和N2。
备注:该法规不适用于越野车辆和使用不符合前部防钻撞保护规定的车辆。
卡车和拖车的侧面防钻撞保护装置技术法规SASO/CD 32181:明确了最大重量超过3.5吨货物运输所用的卡车和拖车的侧向保护装置(侧护板)的要求,适用车型N2, N3, O3, O4。
温馨提示:该法规不适用于半挂牵引车和为特殊目的而设计和制造的车辆,由于实际原因无法安装这种侧面防护装置。
卡车和拖车的后防钻撞保护装置(RUPD)技术法规SASO/CD 32182:明确了最大质量超过3.5吨运输货物的RUPD的要求。
备注:该法规不适用于铰接式车辆的牵引装置;为运输非常长的负载而建造的特殊拖车,例如木材,钢筋等。上述三项法规拟生效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如您有相关产品需要咨询,欢迎您直接来电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