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规(EU) 2020/2088和指令(EU) 2020/2089,修订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附件II中对玩具中致敏香料的要求。成员国应从2022年7月5日起执行该两项修订的要求。
一、对须进行标签的致敏香料清单的修订
根据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II第III部分的现行要求,第11点的第3段中表格所列致敏香料,若在玩具或其部件中添加的浓度超过100 mg/kg,则应在玩具、加贴标签、包装或随附单页上列出该致敏香料的名称。
欧盟委员会已批准对此清单进行如下修订:
(1)香茅醇(Citronellol,CAS号:106-22-9),增加2个CAS号(1117-61-9和7540-51-4);
(2)增加61种致敏香料。
二、禁用3种致敏香料
以下3种致敏香料将被禁用:
以上禁令不适用于在良好生产规范下无法从技术上避免的,且含量不超过100 mg/kg的香料痕量。另外,由于2-辛炔酸甲酯已成为禁用致敏香料,它将在须进行标签的致敏香料的原表格中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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