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法规(EU) 2019/2021,及其能效标贴法规 (EU) 2019/2013。以替代之前的ErP法规 (EC) 642/2009及之前的能效标签指令(EU)1062/2010。关于欧盟能源相关产品(ERP)指令中有关电子显示器的生态设计要求,新法规于6月1号生效, 将于2021年3月1号实施。同时修订了家用电器和办公设备在待机、关机模式下的电能消耗要求法规(EC) No 1275/2008。新法规从能源利用率、环保、材料利用率等角度对投放欧盟市场和投入使用的电子显示器(包括电视、监视器、数码看板显示器)建立了相关的生态设计要求。
新法规有以下几大变化和调整:
1、更新了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包括电视机,显示器和数字标牌显示
2、不适用的设备:
1)任何具有小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的屏幕面积的电子显示器;
2)投影仪;
3)全合一视频会议系统;
4)医疗设备显示器;
5)头戴式虚拟现实设备(VR);
6)集成在指令2012/19/EU, Article 2,point 3(a)及point 4中定义的显示器
7)作为指令2009/125/EC中强制产品的部件或组件的显示器
8)广播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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