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第1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了109项国家标准和4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新标准除了更新中国RoHS限制物质以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也由GB/T 26125变更为GB/T 39560系列方法,此外还对原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名及部分脚注也作了修改。中国RoHS限量新标准拟于发布后18个月也就是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RoHS最新要求:
限用物质 | 限量要求 |
0.1% | |
汞(Hg) | 0.1% |
镉(Cd) | 0.01% |
六价铬(Cr(VI)) | 0.1% |
多溴联苯(PBB) | 0.1% |
多溴二苯醚(PBDE) | 0.1%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 0.1% |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 | 0.1% |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 0.1% |
0.1% |
主要更新:限用物质从六项增加至十项,新增4项邻苯类物质
章节 | GB/T 26572-2011 | GB/T 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新) |
1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饹、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IEC 62321:2008, IDT) | GB/T 39560(所有部分)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和 GB/T 39560.701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1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金属上无色和有色防腐镀层中的六价铬[Cr(Ⅵ)]。 |
4 限量要求 | 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各均质材料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 0.1%(质量分数),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1%(质量分数)。 | 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各均质材料中铅(Pb)、汞(Hg)、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的含量不应超过0.1%(质量分数),镉(Cd)的含量不应超过0.01%(质量分数)。 |
5 检验方法 | 5.2 限用物质含量测定方法 依照GB/T 26125-2011中检测方法对各检测单元的限用物质含量进行测定。 | 5.2 限用物质含量测定方法 产品拆分及拆分出各检测单元中的限用物质的测定按GB/T 39560(所有部分)对应方法执行。 |
6 符合性判定规则 | 表2符合性判定规则的脚注a六价铬按照GB/T 26125-2011附录B中测试方法不得检出。 | 表2符合性判定规则的脚注 a六价铬[Cr(VI)]按照GB/T 39560.701中规定方法判定结果为”六价铬[Cr(VI)]阴性”。 |
GB/T 39560.12-2024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12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同时测定聚合物中的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和邻苯二甲酸酯》
实施日期:2024-10-01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321-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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