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降解实验也就是通过高温、酸、碱、氧化等实验条件对其产品进行产物降解,也属于破坏性实验,主要看都能产生哪些杂质。
01、酸降解试验
一般选择0.1N的盐酸,在室温或加热条件下进行考察。酸液的浓度、考察的温度与时间均可根据具体品种,在前期预试验的基础上灵活确定。
02、碱降解试验
一般选择0.1N的氢氧化钠溶液,在室温或加热条件下进行考察。碱液的浓度、
考察的温度与时间均可根据具体品种,在前期预试验的基础上灵活确定。
03、高温降解试验
可分别在固体和溶液状态下进行考察,具体的考察温度与时间均可根据具体品种,在前期预试验的基础上灵活确定。例如,可分别在60、80℃考察30天,或在130℃考察8小时。
04、光降解试验
可分别在固体和溶液状态下进行考察,具体的光强度与考察时间可根据具体品种,在前期试验的基础上灵活确定。例如,可按照ICH的Q1B指导原则进行2个循环的考察:先经一百二十万勒克斯(Lx)×小时的冷白荧光灯照射,再经200瓦小时/平方米的紫外荧光灯照射。
05、氧化降解试验
主要在溶液状态下进行考察,氧化剂可采用饱和的氧气或不同浓度的双氧水,分别在室温或加热条件下进行考察。
在以上试验结束后,应根据试验的目的与结果,总结得出明确的结论:药品在各种条件下的稳定特性、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有关物质分析方法是否可用于检查降解产物等。
降解试验可以参照破坏性反应的做法,就是在工艺极端的情况下看看产品的耐受性如何,杂质的变化。
关于破坏的目的
我认为强降解实验要根据具体品种的合成工艺和实际储存条件来确定强降解实验的条件,不是像作业本似得的为了破坏而破坏,有必要思考一下:我们破坏的目的是什么?
破坏是为了了解API的可能的降解途径,这可以帮助我们在处方工艺时注意某些条件可能的影响。
如:API光解、温度敏感,酸敏感,那么在处方工艺需注意光强度、温度的适宜,以及处方中酸辅料或者碱性辅料可能的影响,其次则是对于分析方法的考察,也可以认为是一种适用性的,破坏的物料平衡可以检查分析方法是否存在漏检或者降解产物的校正因子不适。二次破坏这个是可以接受的。另外,破坏的条件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因为药物的流通期至少2年,适当的酸碱破坏只是为了检出可能的存在的降解产物。
破坏试验的极限条件
1、在选定的破坏条件下,药物应有一定量的降解。虽然不是每一种破坏性条件都使药物产生降解产物,但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一种化合物对每一种破坏性试验条件都稳定,因此,可以通过试验,选择合适的条件,如提高酸、碱、氧化的浓度或者通过加热等,使药物降解。
2、对于采用HPLC法测定降解产物时,以主成分计算,一般降解10%左右。应采用有效的方法对降解产物进行检测,关注测定的回收量,通常应达到90%左右,证明检测方法的有效性。
3、 对于破坏性试验时降解量较大的降解产物,建议结合稳定性研究中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具体杂质数据,参考ICH对新原料药中杂质的规定(每日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2克时,鉴定阈值为0.10%;每日服用最大剂量超过2克时,鉴定阈值为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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