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规定,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任意一种高关注物质(SVHC)含量超过0.1%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告知或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企业需在45天之内将产品中SVHC含有信息提供给消费者;SVHC含量>0.1%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为了解物品企业告知和通报两项义务的合规情况,增进各方对REACH法规相关规定的理解和认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联合15个欧盟成员国的REACH检查员,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对欧盟市场销售的消费品进行了联合执法调查,并于2019年11月18日在其官网公布了最终执法报告。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调查了405家企业和包括电子产品在内的682件物品。
报告显示,12%的物品中SVHC候选物质含量超标,其中大部分的物品未能履行法规规定的告知义务:89%的B2B产品中SVHC含有信息未能传递给下游客户,56%的B2C产品中SVHC含有情况未能提供给消费者。调查发现,软塑料材质,尤其是PVC材质中,邻苯二甲酸酯和短链氯化石蜡(SCCP)超标频次较高;在发泡材料中有偶氮二甲酰胺超标现象。
建议广大出口企业及时了解产品中SVHC物质含有情况,履行法规规定的相关义务。
部分超标物质调查结果如下表:
筛查结果概览(部分)
SVHC候选物质 | 超标物品数 |
邻苯二甲酸酯 | 51(DEHP导致的超标数量最多) |
短链氯化石蜡(SCCP) | 下一篇:《NB 47013.3超声检测》标准要点 此处显示 class "zhezhoceng" 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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