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从2020年3月1日起,在EAEU欧亚经济联盟境内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通过RoHS合格评定程序,以证明其符合EAEU技术法规037/2016中关于在电气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规定。
TR EAEU 037建立了在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境内流通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要求,以确保产品在区域内自由流通。
如果这些产品还需要符合海关联盟的其他技术法规,则这些产品必须符合海关联盟的所有技术法规要求,才能进入欧亚经济联盟。
二、受TR EAEU 037法规管控的产品( “附录1”)
该法规适用于在欧亚经济联盟区域内流通的下列产品:电器设备及家用电器:
? 用于食品的加工和储存、厨房工作机械化的设备,以及其他厨用设备;
? 加工(洗涤、熨烫、烘干、清洗)亚麻布、衣服和鞋子的设备;
? 用于清洁和整理房间的设备;
? 维护和调节室内环境的设备;
? 卫生设备;
? 用于头发、指甲和皮肤护理的设备;
? 用于人体取暖的设备;
? 振动按摩器;
? 游戏、运动和训练设备;
? 音视频设备、电视和广播接收器;
? 缝纫和针织设备;
? 电源、充电器、稳压器;
? 园艺设备;